上個月一則新聞報導,教育部計畫將學生的藝術學習成就納入升高中、大學招生考量並逐步實施。這個消息引發許多討論,多數認為孩子的課業壓力已經過大,美感的培養,是否納入成就評量,應該審慎思考。後經查證,這項提議並沒成案,不過卻提供了一個探討藝術教育的機會。

 


 

    美感教育的養成,不該是單純的知識累積,而是一種感知的觸發,從體驗中,慢慢發酵,有一天會冒出新芽;當學生發自內心喜歡,把它當作興趣或精神寄託,就是開花結果了。接觸藝術是一件美好的事,從而培養感受能力,再到喜歡,最後才從喜歡到學習;所謂「學習」


 

,一開始其實不是重點,如果缺乏陶冶和醞釀,只一味地累積知識,反而成為負擔。


 

 


 

    很多人小時候都有學習音樂經驗,不過整個過程回想起來,似乎不快樂居多。主因在於家長求好心切,總希望上了課就要有立竿見影的效果,造成孩子們離美的感受越來越遠,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我一向主張「學音樂」不等於「學樂器」,目前各級學校把藝文教育作為通識教育的一環,是一個很好的做法,但應以培養美感及欣賞能力為目的,才有機會讓藝術成為生活的一部分。


 

 


 

    學校教育不只為考試和升學,是要協助學生找到人生方向,並具備體驗生活的能力。藝文課程除了藝術的專業領域教育外,其他對於美感的培養,很難用具體的驗收目標來看待。因為它的潛移默化,需要時間沉澱,但若能在課業繁重的生活裡,把它當作紓壓管道,成為心靈洗滌的養成,併用左右腦,學習成果則可能會在其他方面表現出來,甚至形成一種生命態度。


 

 


 

    現今跨界學習成為顯學,國外更有「藝術碩士是新的企管碩士」、「執行長是設計長」的說法。換言之,美是一種競爭力,這對台灣比較單向、直線型、缺乏創意養成的教育方式,是個好的刺激。藝術是人類創造的產物,來自於生活,與政經、社會環境息息相關,只要細心體會,生活週遭自有其累積的文化底蘊。


 

 


 

    台灣充滿生命力,處處都有意想不到的驚喜與感動。僻靜巷弄的城市紋理、古典雅致的建築、熱鬧的街區、善良溫暖的人情,或是大自然的從容和開闊,只要親身去體驗感受,就能領略生活的美好,並將這些感覺內化成生命的質地,成為永遠的心靈風景。我相信藝術教育有助於開發學生感受生活美好的能力,它就像是催化劑,增加孩子對身邊事物的敏銳度,學習「過程」比「結果」重要的道理。


 

 


 

    不可否認,城鄉差距會影響落實藝文教育於生活的理想,因此社教館所必須填補這個落差,圖書館、文化中心、民間基金會、文史工作室…等,都肩負教育責任。紙風車劇團三一九鄉村兒童藝術工程,讓偏遠地區小朋友都能看到兒童劇、政府和民間發起行動圖書館,皆希望提供孩子接觸藝文的機會。事實也證明,愈是資源欠缺的鄉鎮,孩子對美的感受不但是共通的,且更強烈直接,如果有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的兒童因而得到不同啟發,就非常值得。


 

 


 

    教育是百年大計,是社會發展基礎,在厚植國家軟實力的過程裡,教育主管當局應注意政策與效果間的正反效應,更應從機制面著手。目前,藝術教育推動由教育部各級學校主管司負責,沒有特定主管單位。隨著中央政府組織改造,明年起教育部僅設八個司,仍看不到藝術教育的比重。令人驚訝,這樣的組改過程,在藝術教育的落實上,教育部竟然置身事外。


 

   


 

    許多人冀望台灣教育制度的改革,希望能為下一代注入鼓勵創新的元素,藝術課程即是一扇引導學生多元思考的窗,期待教育主管當局能從組織體制、教育與學習面,來創造一個用藝術文化力量來改變生活品質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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