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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前幼兒 每人每年可扣抵2.5萬

更新日期:2011/10/07 04:21

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增訂「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二.五萬元,適用對象由「二至五歲」擴大至「五歲以下」,明年起實施、後年報稅適用;所得淨額一一三萬元以下家庭,若有二○○七年以後出生的幼兒,後年報稅時,就可申報抵稅,估計有三十萬餘戶受惠,一年稅收損失約三.五億元。

 

舉例而言,所得淨額低於一一三萬元的家庭(適用綜所稅稅率五%及十二%),如果有一位五歲以下幼兒,以稅率五%及十二%計算,後年報稅將可少繳一二五○元至三千元;如果有兩位五歲以下幼兒,則可少繳二千五百元至六千元。

 

財委會昨審查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表示,少子化不是今天才發生,馬政府現在才要增訂幼兒扣除額,懷疑是選舉到了放利多。國民黨立委盧秀燕則質疑,現行大專以上子女的「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沒有排富,為何幼兒扣除額要排富?

 

經過五個小時討論後,財委會初審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適用對象由原本的「二歲以上、五歲以下」,擴大至「五歲以下」,保留「排富條款」,但刪除「同一子女當年度已接受中央政府機關二學期幼兒免學費補助不得適用」的規定,名稱則修正為「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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