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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忍和忍耐是不同的,忍耐單指自我克制的功夫,包括對自己的忍耐,如忍住飢餓、忍住疼痛;對別人的忍耐,如被罵不還口,被欺負了不報復等。雖然不還口不報復,但沒有釋放不平的負面情緒,只是勉強自己壓抑而已。而容忍卻更上一層,因為除了忍耐還有包容,包容的意思就是接受對方的不合理或不友善的行為,不是壓抑自己情緒,而是同理或善解對方的行為,願意原諒別人的不能或疏失。

在我們過度強調不能犯錯的教導下,有些優秀伶俐的孩子很容易就有了「得理不饒人」的驕氣,對自己諉過,對別人卻嚴苛,一點小錯都不能容忍,以致很難和人和善相處。在孩子國的生活圈中,最常見的不包容行為就是「告狀」:「媽媽,弟弟沒有乖乖吃飯。」「爸爸,哥哥不穿外套。」……等等,我們看到以上告狀的內容其實和孩子本身無關,也就是說孩子並沒有因此受到傷害或委屈,所以孩子只是在「糾察別人的行為」。可惜的是,他好管閒事扮起糾察隊的原因不是要幫助別人,卻是像紅衛兵似的,只為打倒他人。

我們要怎麼樣教導孩子願意包容別人的錯誤,進而樂於幫助別人呢?首先,當然還是讓孩子在生活中看到良好的榜樣,而非負面示範。試想,若成人時時指責別人的過錯,如責罵下屬或外勞粗心;對餐廳小弟送錯餐點不假辭色;控告計程車司機繞道、公車司機過站不停……等。久而久之,孩子自然也學著處處挑剔,而很難善解包容。教導包容的另一個重點是要使孩子的告狀無效。當孩子一本正經向你訴說某某如何如何時,我們要平和的告訴孩子:「你可以自己去提醒他,順便問他需不需要你的幫忙。」再者,清楚的告訴孩子:「媽媽不喜歡告狀,媽媽喜歡你們自己管好自己,不要說別人。」若確實別人的錯造成我們的傷害,也最好教孩子善解與同理,如「小強媽媽忘記教他要小心,他不小心打到你,一定也很害怕!」「阿如可能肚子太餓,就忍不住就把你的吃掉了。」

其實,懂得容忍的孩子,就能結好人緣,有好人緣就會有貴人。孩子若一生都有貴人相助,父母不就安枕無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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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興馨相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